根据院党委的工作安排,2023年5月24日上午,四支部在602会议室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暨开展以案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大家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委书记王宁同志《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讲话》及《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时的动员讲话》、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支部党员认真领会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随后,开展了以案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六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支部全体党员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严守纪法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支部学习现场
(四支部 李艳芬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