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委的工作安排,2023年5月22日下午,三支部在三楼文献阅览室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暨开展以案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刻认识此次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统一全党思想、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后,根据《中共云南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第一议题”学习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集体学习王宁同志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时的动员讲话,我们将认真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要求。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当天支部同时开展以案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六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支部全体党员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
传达学习讲话精神
(三支部 普康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