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我单位依据《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聘请同行专家,于2017年4月25日通过会议评价形式,对“灾难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护技术的规范化培训与应用”成果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成果的评价结果及成果权属等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期后,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科技成果,请至省科技情报研究院领取《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联系人:崔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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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