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科技部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再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的通知》(云科发〔2017〕147号文),云南省科技厅为积极探索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评价新机制,推进云南省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选择了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咨询评估中心)、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云南中心)、云南省企业创新研究会三家机构作为试点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活动。
去年6月以来,评估中心把握政策调整的机遇,围绕科技成果评价的方法、流程、指标体系等方面提前布置,开展了一系列基础工作,为争取列入试点单位进行了充分准备。在今后的工作中,评估中心将会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各种类型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评估中心 杨利红、管红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