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和《院党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个人自学计划表》进度要求,2016年9月26日我院召开党委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讨。会议由王志勇副院长主持,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参加。
在各位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9月主题党日学习的基础上,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既然选择了入党,就要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进一步加深对“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深刻认识。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条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会围绕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宗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王志勇副院长带头作了发言,强调条例是总规矩,学好条例是遵守好、维护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维护条例的带头人,要做遵守条例的示范者,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党员作出表率。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班子及个人党风廉政考核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推动全院工作。
其他参会者表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克服工学矛盾,加强学习,学在先做在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起好带头作用。
(党办 安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