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在院605会议室,院党委召开“严以用权”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会。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部分讲话精神。院党委成员、无党派院领导,第四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王立新同志主持。
王立新同志首先发言,谈了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和体会。结合《准则》、《条例》的学习,谈到严以修身是基础,严以律己是保障,严以用权是核心,修身、律己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如何行使权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强化党章党规意识,要有双底线意识,要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用权上明确底线,做到心中有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以用权要做到为民、秉公、规范。为民用权“为民”是根本,“用好”是关键,要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能让权力在“笼子里睡大觉”。秉公用权要能够抵抗各种诱惑、公正廉明、刚直不阿,绝不搞以权谋私,绝不搞特权;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让权力在民主的阳光下照晒,确保公权不为私用、公权不被滥用。规范用权要用制度来规范、来约束、来制衡、来监督,行使权力必须遵循标准、规矩,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严以用权要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公与私、义与利、先与后,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戒除从众心态、小微心态、怕吃亏攀比心态、贪婪心态、盲目自大心态、侥幸心态等,并带头查找了个人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参会人员围绕“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不严不实”问题及表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进行研讨交流。
王立新同志在会议总结时要求,各部门、各支部要抓好《条例》、《准则》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工作和一言一行。加强年终工作总结,提前思考谋划2016年工作。专题研讨已到收官阶段,要及时转入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努力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
(党办 安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