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委托我院CDM中心编制了《云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上报国家批准后,颁发到各州(市)、县(市、区)全面实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发改委及农业厅委托我院CDM中心针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CDM中心根据《通知》要求,设计并向各州(市)、县(市、区)发放了中期评估调查内容及表格。2013年4月完成了全省201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2013-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分解及重点工程安排的调研评估工作,并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
《云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实施后,将有效促进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CDM中心 李佳云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