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迎接我院建院40周年,根据制作宣传册及筹备院史展览室工作需要,现请各部门提供如下材料:
1.部门每位职工个人标准证件照一张(电子版),照片名以个人姓名命名。
2.部门业务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地址。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9月2日(周五)前发送至院办。